加装电梯老户主签了字,新户主不乐意了!新贵都一期业主为建电梯各执一词

2024-03-20 09:0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316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田

新老户主更换是否要重新征求新户主同意,一张未写明单元楼的加装电梯协议书是否能够生效,加装电梯的第一步需要向业主提供施工图纸等材料吗?当前市南区新贵都一期8号楼已经进场开始加装电梯,1楼和3楼的业主却出面发声表示对于加装电梯一事并未投出“同意票”,面对单元楼内张贴的施工设计图纸业主也提出了诸多质疑....3月18日,记者来到新贵都小区一期,与业主一同解开谜题。

施工现场

“新”“老”户主更换 签字是否继续生效?

3月18日,记者来到新贵都小区一期8号楼前,挖掘机已经进场,小区楼前已出现电梯井,井周设有围栏,工人攀在楼体上方作业。虽加装工程已经开始,但三楼住户苏女士(化名)却告诉记者,8号楼的加装进程根本不符合正常流程。

随后,苏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共有部分业主意见》表。“这份表格是我在2022年签署的,4楼邻居拿给我签的,说是物业让我写“同意”,当时签署表格的时候我看到上面明确写的是针对第一期宗地范围内所有其他单元在其楼前或楼后加装电梯事项发表意见,当时也觉得并不是在我们单元建设电梯,所以没考虑特别多,所以就写了同意两个字。”苏女士说道。

根据苏女士提供的《共有部分业主意见》,记者看到其中提到:本表仅用于征求共有部分业主意见,相关单元加装电梯意见按照青岛市加装电梯政策另行签署协议书。

“除了这一份2022年签署的材料,还有一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而在这一份协议书中,我从没有签过字,协议书中甚至都没有具体到哪一户哪一单元,这本身就不是一份能够生效的文件。”苏女士愤怒地说道。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中,记者共看到了4位业主签署了“同意”意见,签名的时间为2023年4月份。而对于该份材料中101户的签字,8号楼1单元的张女士(化名)却提出了反对的声音。张女士告诉记者:“我们这栋楼共有 7层,1、2楼是一户,6、7楼是一户,所以整栋楼一共有5户业主,按表格来看4户业主签名确实是达到了加装电梯的标准,但问题是101户的字根本就不是我签的。”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份,张女士购买了新贵都一期8号楼的1、2楼,并顺利的办理了产权材料,买房时对加装电梯一事一无所知。张女士称:“买房子的时候,没人跟我说得建电梯啊,稀里糊涂就把房子给买了,房子租出去了我也一直没过来住,后期知道这个事情还是通过邻居,去年冬天确实有一回有人打电话问过我女儿,是否同意加装电梯,我女儿同意了,但当时我本人是不知道这个情况的。从严格来说,我是101户的新户主,加装电梯不需要征求我本人意见吗,怎么老户主签个字我女儿说一声可以,这个电梯就建起来了呢?”

未看到任何施工设计材料 征求民意环节是否存疑?

除了101户业主提出的质疑,在加装电梯征求民意的环节,苏女士又提出了新问题。苏女士称:“除了2022年签过的那份材料,除此之外我什么材料都没见过,也没有人跟我沟通过。直到去年10月份,我在单元楼外看到了一份公示材料,其中有我们单元楼加装电梯的建设施工图纸,这份图纸连单元门的是往里的还是往外开的都画错了,这样的图纸也能相信吗”

后续针对这份“画错的 ”图纸,苏女士联系了公示材料的中加装企业青岛融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融梯”),后续又拨打了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的电话提出了相应疑问。“公示期我是有权利提出质疑的,别说当时我对加装电梯的事一无所知,就是我知道了我也能对这份图纸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吧,门明明是往外开的,画成了往里开的,门边距离电梯井边缘的距离是不是合规呢,他们当时回复都是后期给我答复,可是我等着等着,电梯竟然开工了!”

未等到答复 加装电梯开工了

2023年12月12日早晨,睡梦中的苏女士被挖掘机声吵醒。苏女士表示:“当时我下楼一看,挖掘机已经开始挖坑了,我到处找施工通知也没找到就报警了,中午11点多,电梯公司的人才来我们单元楼把施工通知贴上,难道这样符合规定吗?已经进场施工了,公告的图纸为什么与现场情况不符也没有人做出任何解释!”

“根据《青岛市既有住宅家装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五大条的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充分保障相关业主知情权和表达权,其初步方案及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征求拟加装电梯从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但是前期,除了那份2022年签署《共有部分业主意见》之外,我没有见过任何书面材料,也没有任何人带着材料出面问过我是否同意这件事情,公告没贴,电梯就这样开工。”苏女士说。

电梯加装由业主主导 两方说辞大相径庭

根据苏女士以及张女士集中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施工现场的青岛融梯工作人员,对方表示8号楼加装电梯的意见征集主要由401户主牵头,且该楼比例已达到加装标准。“我们当时跟401的业主对接的,因为5楼业主不在这住,6楼(包含7楼)业主家里有老人身体不好,打算装完电梯再回来,所以5、6楼业主就委托4楼的业主来办理这件事,1楼的老户主之前也是同意这个事的,3楼的业主当时也征求过意见,回复是‘同意不参与’,所以按照规定,已经够了加装电梯的指标了。”工作人员解释道。

此外,对于业主提出的图纸中出现的单元门“内”、“外”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加装电梯需要调取该楼原始勘查材料和竣工图纸,根据原始材料我们看到的就是门是往里开的,所以前面出了一份简单的施工方案,门是做了往里开的处理,但是后期我们这边已经做了修改,但是没有公示出来。”

为核实青岛融梯的说法,记者拨打了8号楼401户业主的电话吗,对方对相关说法予以肯定。“5楼户主在外地,全权委托我,写了委托书,这个电梯从2022年5月份就开始筹划了,1楼原来的房主我们都是老邻居,人家不参与但也不反对,3楼也问过很多次,第一次问的时候她也填表了,第一次填的是“不反对”,第二次他又把“不反对”划去,填写了“同意”。4、5、6楼我们都同意,那么一楼不参与,三楼也同意了,5、6楼的户主都不在这里,只有我来办理这个事了。”

苏女士称此前从未同意加装电梯也从未见过任何手续材料,4楼住户却表示3楼户主此前也持支持态度,当前加装电梯已经开工2个月有余,双方仍各执一词。针对其中细节,记者与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程序上,几户居民里面有一个发起人,或者是几户居民成立一个小组,共同推进加装电梯的事,然后他们去找电梯公司,和电梯公司达成初步意向后,他们自己的居民小组或者电梯公司挨家挨户跟居民征求意见去签字,前期征集意见的工作我们是不参与的,最后提交给我们的材料,我们会进行落实,同意的比例达到了加装电梯的要求就可以。”

律师:新业主“承继”老业主

按照当前8号楼提交的协议书材料,针对其中苏女士和张女士提出的“新”、“老”业主问题以及一份“不完全”的加装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对方表示:“从程序上来讲,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作为一楼原来的房主是同意加装电梯的,在售让房屋时,加注在这个房屋上所有的权利义务一并转嫁到新的业主这,新的业主是承继前面业主这些承诺的,如果现在一楼的户主认为加装电梯严重影响生活,应该找原来的业主,原来的户主在卖房子的时候没有完全告知这个房子的相关信息,如果新户主提前知道加装电梯是有可能不会买这个房子的,会影响到新业主够买房子的意愿,甚至可以解除跟原来的房主之间的购房合同,法律关系是新户主应该找老业主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业主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提出的质疑,本身如果业主在这个小区没有其他房屋的情况下,其实限定性只有这一栋房屋,这种情况下具有唯一性的,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刘乔乔说。

老楼加装电梯需向业主提供初始材料

“老楼加装电梯时是否需要向业主提供相关材料来征求民意呢?”记者通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如前期征求3楼户主意见时,未将相关材料应告知、尽告知,是存在问题和瑕疵的。“可行性分析,总平面布局等初步设计方案等草图,材料指的是这些。现在3楼的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这个事,但是已经到了目前进场施工的这个阶段,加装的比例已经达到相应标准了,所以她已经没有权利去否决这个事情了,如果户主在看到施工图有瑕疵或者不规范的地方,可以去提,但是没有办法去阻挡加装这件事情。”

当前苏女士和张女士针对单元楼加装电梯提出了相应诉求。“挽回因程序不当造成的一系列后果,重新依法依规启动加装电梯办理程序,第二点是请有关部门立即停止当前现场违法施工行为。”苏女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