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海洋保护依法治理现代化 青岛、宁波、舟山建立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地域协作机制

2024-04-10 15:2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853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超

为深入践行海洋强国战略,探索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反馈、工作会商、联合办案及生态环境修复等协作,形成跨区域、跨部门、多领域的保护合力,共同推进海洋保护治理现代化,青岛海事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和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四家联合建立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4月9日上午,这一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举行。

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出席会议并致辞,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连才主持活动,青岛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锦标,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前,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糜方强出席活动。山东、浙江部分科研院所专家代表受邀出席。

程德智在致辞中指出,海洋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也是青岛最大的特色和优势。青岛、宁波、舟山三地共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跨区域协作机制,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海洋权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创新实践。希望三地加强相互交流,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海域共治,联动建设高水平“平安海洋”,打造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切实保护海洋发展环境;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优化海事司法标准供给,繁荣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创新,加强海洋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打造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为更好经略海洋、建设海洋强国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吴锦标在发言中表示,针对当前海洋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海洋司法保护体系提出的迫切需求,下一步,青岛海事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践行联盟倡议新理念,强化区域协同融通,创新完善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协作机制落地见效。注重问题导向,强化诉源治理,依法能动履职;注重区域协同,推动系统治理,共同推进海洋保护治理现代化;提炼裁判规则,总结经验做法,注重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以跨区域联盟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凝聚海洋司法保护合力,通过科学方案和务实行动不断强化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治理,共同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海洋环境保护网络。

仪式上还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公益诉讼专家智库成员颁发聘书,并就海洋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开展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