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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增强市县资金使用自主权 使用效益不高或被问责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月15日讯(记者 冯媛媛)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增强市县资金使用自主权,凡由市县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原则上都采取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方式切块下达,严格控制省级项目法分配资金的规模。规定省政府将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部门和市县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通报曝光并问责。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说,《意见》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放权”“两统筹”“两转变”“两规范”。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两放权”是这次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核心。这次改革把厘清预算管理权责作为重中之重,以预算法为准绳,以财政简政放权为核心,科学划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权责。省财政部门聚焦主责主业,牵头负责预算编制、支出政策审核和预算绩效管理,不再参与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事务;省业务主管部门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对资金分配、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为了处理好省级和市县在资金分配使用上的关系,凡由市县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原则上都要采取因素法或市县整体竞争立项的方式切块下达,严格控制省级项目法分配资金的规模,赋予基层更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
如何能确保放权后财政资金得到高效、安全、规范配置和使用呢?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剑锋说,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放权,但并不是“一放了之”。改革后财政部门将聚焦到预算编制和支出政策审核上来,把零基预算作为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基本方法,引导各部门及早研究谋划业务开展和年度预算安排,做到“先谋事后要钱”。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每项专项资金都必须有管理办法,财政部门来牵头制定综合性资金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务主管部门依照综合性资金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财政部门还要对分配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查。实施绩效管理,在今年预算编制中,已将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对未达到优良等次的项目资金直接按10%压减。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次改革将引入外部监督作为保障资金安排的重要举措。近几年省市县三级全面公开了除涉密信息以外的各项预决算信息,在省财政厅网站上专门设立了预决算公开平台。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大力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统筹整合各级审计力量,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审计监督。规定省政府将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部门和市县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通报曝光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