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森林防火封山期限延至5月31日,樱桃节活动范围限制为采摘园区

2024-05-08 19:54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10376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近日,崂山区发布关于延长森林防火封山期限的通告,将2024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禁火的通告》的封山期限,延期至2024年5月31日,延长三周。北宅樱桃节即将启动,根据最新通告,参加樱桃节游园人员活动范围限制为采摘园区。

根据1月16日发布的《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禁火的通告》,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高火险期内,对崂山景区、金岭山生态公园非开放区域和所有集体山林实行封山管理。

根据最新发布的《崂山区关于延长森林防火封山期限的通告》,封山期限延期至2024年5月31日。延期原因为:省森防指办公室已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加之崂山区气温逐渐回升,大风天气频发,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崂山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延期。

根据最新通告,5月11日至5月31日对崂山行政区域内除采摘园外的所有集体山林和崂山景区、金岭山生态公园非开放区域继续实行封山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当地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崂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

林区内企业单位、施工单位、农家宴等经营业户和采摘园所有者应承担起职工、就餐者、入园者等管理服务对象的防火管理责任,按要求做好防火宣传、火种收缴、人员登记等工作, 消除火灾隐患。

所有进入封山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山林权属社区、林 区、景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 切违规用火行为。参加樱桃节游园人员活动范围限制为采摘园区。

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条款予以查处;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或者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