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升保险销售被罚11.5万元,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2024-05-28 15:06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334361) 扫描到手机

5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金罚决字〔2024〕30号)显示,凯升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被警告并处罚款11.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4年5月14日。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金罚决字〔2024〕29号)显示,田鑫,时任凯升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对凯升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爱企查显示,凯升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淄博潘成商贸购物广场2号楼综合楼6楼,法定代表人为田海龙。经营范围包括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等。目前,凯升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具有87处分支机构。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凯升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份,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0898.0元,执行法院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案件号为(2024)鲁0303执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