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2024-05-28 15:09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225764) 扫描到手机

5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菏金罚决字〔2024〕20号)显示,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百零六条,被罚款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4年5月20日。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菏金罚决字〔2024〕19号)显示,马惠,时任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内勤,对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负有责任,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百零六条,被警告并处罚款0.2万元。

爱企查显示,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4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7-2栋19层1901,法定代表人为徐友国。经营范围包括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等。目前,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具有166处分支机构。

2023年8月30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给予警告,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