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栖澜玥开发商架上挡车杆卖车位 30万一个业主不买账

2024-06-03 09:13 信网阅读 (99334) 扫描到手机

小区地下车库门口设立了档杆。(来源:受访者)

信网5月31日讯(记者 李如艺)小区有建好的车库,完全能够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可青岛西海岸新区凤栖澜玥小区的业主却被一根挡车杆拦住了,除非花钱买车位才能进门。对此,小区物业表示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青岛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江”)所有,挡车杆也是开发商设的,物业无权干涉。但业主认为,车位“只卖不租”有违相关规定,更希望以付费租赁而非“一刀切”购买的方式按需使用车库。

姜先生是2022年10月收的房,小区车库同步交付,业主无论有没有购买车位,都可以开车进入车库,物业也不收取停车费和管理费。可到了今年5月13日,原本可以自由出入的车库门口却突然多了一道挡杆,只有购买了车位、录入了车牌信息的业主才能进车库停车。

“其实从去年2月开始开发商就说要卖车位,不是我们非要白占车库的便宜,我们很多业主都愿意租车位的。但现在车位是只卖不租,要价30万一个,可当时买房的时候说的可是车位可租可售,没说非买不可。”如今,小区的车库进不去,大家只能在小区外面找停车的地方,“可是外面的公共停车位不多,随便停路边还怕被贴罚单。”

对此,信网联系了凤栖澜玥的绿地泉物业,物业陈经理表示,挡杆是开发商安装的,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开发商,物业也无权干涉。“针对业主们的诉求,我们已经多次和开发商反馈,可是双方意见不合,我们在中间也很难办。”

信网多次尝试联系开发商青岛润江,在接听后对方表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也不了解管理情况,随后再次拨打其企查查上的企业联系方式,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尝试联系营销处也无人回应。

住宅小区的车位使用纠纷屡见不鲜,开发商希望通过出售的方式实现“一次性回本”,但动辄数万元的车位费对业主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大家更希望采用租赁 这种“细水长流”的方式。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且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由此可见,凤栖澜玥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的方式是不被允许的。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凤栖澜玥小区车位问题存在已久,“我们也帮助协调过,但是开发商这边和业主一直不能达成一致,事情就僵在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