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擅自取用地下水售卖行为
2024-06-11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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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唐璐
为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改善和保护水生态环境,促进崂山区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金家岭街道麦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进行售卖行为。
近日,金家岭街道麦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市民投诉,称在亚麦山城小区周边存在早晨非法售卖大桶水的行为。通过调查得知,非法售水者通常在周二至周四早晨进行售卖。随即,中队安排值班人员两次早晨五六点钟到该处蹲守,均无所获。
6月5日,麦岛执法中队会同区执法局及区公安分局机动中队于早晨五点集合进行联合巡查执法检查,6:40巡查至麦岛支路时发现两辆卖水车辆,一辆为红色重型卡车并载有200只25kg大桶水,另一辆为载有装满三只塑料大罐(每只1千kg)和50只25kg大桶水,执法人员当即对两位车主的售卖行为依法进行询问,但均未提供相关合法审批手续,属违法售卖行为。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麦岛执法中队对涉嫌无照经营车辆予以暂扣并依法进行了处置。
下一步,麦岛执法中队将持续不间断进行区域内巡查,严厉打击擅自取用地下水售卖行为,并根据线索查找取水源头,从源头断绝违法取水行为,保护好崂山区地下水持续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