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以上停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极端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通知

2024-06-13 13:3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0672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极端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科学合理安排,切实抓好防暑降温工作;细化防范措施,全力保障汛期工地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当前,山东省已进入汛期,高温、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6月11—14日,山东省内陆地区最高气温37~39℃,部分地区可达40℃以上,沿海地区最高气温30~35℃,给建筑施工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段。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人员加班加点。

此外,还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查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等行为,严格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防高温暴晒,认真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防高温天气引发火灾事故。

要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尤其是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司机,要与作业人员作息时间一致。休息时段,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要关门上锁,严防无证人员随意开机。

要强化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要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用电。要合理分配用电负荷,防止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荷过大引发火灾。

施工现场应备足防暑药品和劳保用品,为作业人员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饮品。职工集体宿舍和办公用房要保持通风良好,条件具备的应配备降温设施设备,严格落实中暑病人医疗救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在保障汛期工地安全方面,要紧盯汛期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有限空间、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严禁从事各种室外、露天、高空施工作业,严防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坍塌、边坡崩塌、窒息、触电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工地宿舍、办公区、工棚、食堂、工地围挡等设施的管理,严防降雨引发的倒塌、坍塌事故发生。极端天气过后,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复工核查,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

在应急处置方面,按照要求应督促指导企业、项目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严格值班备勤和应急响应,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急实战能力。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处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