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青岛优品”品牌遴选工作正式启动

2024-07-17 11:03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30706) 扫描到手机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优品”工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青岛优品”公共品牌管理办法》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青岛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青岛优品”品牌遴选工作。

申报重点

本年度“青岛优品”聚焦消费品领域的新场景、新领域、新亮点,创新消费供给,激活消费潜能;聚焦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以健康、有机、绿色、循环、再生、观光为主体的现代农业产品;聚焦以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为主导,具有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现代服务业产品。

申报主体

遴选一批产品质量硬、工艺技术独特、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引领示范性强、历史文化悠久的青岛本土品牌。

1.申报主体应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连续运营3年以上。

2.遴选分工业、农业、服务业三个类别。其中,工业、农业类别遴选产生企业(产品)品牌,服务业类别遴选产生企业(服务)品牌。不支持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领域的企业申报。

3.适当向能够体现青岛特色、百姓喜闻乐见的新兴类消费产品倾斜。

4.已入选“青岛优品”企业(产品)品牌的,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相同产品,可继续申报其他主导产品。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产品)申报,原则上综合指标应高于已入选“青岛优品”企业(产品)品牌指标水平,或具有特色工艺技术和产品特点。

申报条件

(一)基础性条件

1.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连续运营3年以上;

2.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3.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严格的质量和服务标准;

4.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无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亏损情况(对公益性单位亏损情况不作限制性要求);

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

6.申报主体及其法人近3年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7.无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二)差异性条件

工业类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

2.近3年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农业类

1.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农产品生产活动;

2.申报产品通过“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之一的;

3.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上。

服务业类

1.具有现代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文化,并形成可宣传、可推广的服务模式;

2.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对公益性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作限制性要求);

3.在职员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

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

申报主体通过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交材料(网址(https://amr.qingdao.gov.cn/fwt/jsp/gcloud/excellentent/excellentent/index.jsp)。每家申报主体可申报不同的产品或服务,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区市初审

各区、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初审(操作说明另行通知),形成并上报《“青岛优品”申报主体汇总表》。

(三)资格审查

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青岛优品”申报主体汇总表》中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审

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各行业专家,组成2024年度“青岛优品”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主体进行材料评审。

(五)综合评价

结合区市初审、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情况,形成2024年度“青岛优品”拟推荐名单。

(六)社会公示

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结果发布

经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照相关程序,发布2024年度“青岛优品”名单。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8月5日各申报主体应完成线上申报工作,逾期线上申报系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