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师德失范必须“零容忍”

2024-07-23 17:49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54113) 扫描到手机

□赵志疆

7月21日,有网友实名举报称,她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读期间,被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导王某某性骚扰并强制猥亵,在两年多时间里对她进行打击报复,并威胁不能毕业。视频中,该网友晒出录音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称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要求依法依规惩治王某某。此事引发舆论严重关切。

7月22日,中国人民大学发布情况通报:针对7月21日晚网上关于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信息,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王某某严重背弃教书育人的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高校学生举报导师事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1月16日,网友晒出华中农业大学多名学生签名并印上手印的举报信,信中列举导师黄某某数据篡改、编造实验结果等学术不端行为;4月9日,北京邮电大学15名研究生联名举报导师郑某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最终,黄某某被确认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撤销其职务,解除聘用合同;郑某被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教学工作,岗位等级由副教授七级降为讲师十级。

相比上述两起事件,此次事件的性质无疑更加严重,不仅包括对师德师风的质疑,甚至包括对性骚扰的指控。三次举报,暴露出同样的现实:某些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早已势如水火。

人大在此次事件上反应迅速,处理果断,表明了对师德失范“零容忍”的态度。但是,我们仍不妨探讨一个问题:那些大学生为什么用如此激烈的方式,举报自己的导师?换句话说,除了“鱼死网破”的抗争,他们还有没有更好的维权渠道?

毋庸讳言,学生面对导师处于天然劣势,无论是眼前的学业,还是今后的毕业,学生都有求于导师。如果不是实在不堪忍受,学生何至于冒着无法毕业的巨大风险,“以下犯上”实名举报自己的导师?对于举报导师“性骚扰”的女生来说,所承担的风险显然更大,不仅要面对来自学校内部的各种压力,甚至还要面对可能出现的风言风语。当一个女大学生以“玉石俱焚”的姿态诉诸网络的时候,何尝不是对大学内部监督举报机制的不信任?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人师表,师德师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不仅应体现在对外发布的通报中,更应该体现在学校日常管理的每一处细节上。导师做得怎么样,学生最清楚,给学生一个维护权益的渠道,就是给他们一个健康成长的空间。把问题解决在前端、消除在明处,不要让学生用极端的方式来“求关注”,这是大学应有的体面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