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暴雨就漏水,8年了修也修不好,暴雨后房屋漏雨渗水投诉多,物业失职要担责

2024-07-26 15:28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3176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岛城已经进入雨季,前一段时间的强降雨导致不少市民反映自家房屋、小区出现漏水的情况。合肥路保利叶公馆小区的居民吐槽,自己小区地下车库走廊漏水问题修修补补8年仍未解决,业主干着急。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关于漏雨、渗水导致的案件纠纷有很多,不少物业因为工作缺失被判担责。

维修不见效,地下车库又漏水了

“走到地下车库这里就来气,都八年了,车库走廊漏水的问题就一直没解决。”合肥路保利叶公馆小区的居民王先生反映,其小区12号楼通往地下车库的走廊一直漏水,已经八年了,找物业去年修过,今年又开始漏了。

某小区地下车库漏水

“物业说是找人维修,但是问题却不能彻底解决,真的很影响居住心情。”王先生担心一直漏水会对车库的安全带来威胁,“万一哪天车库塌了,伤着人怎么办?”

连续几天的强降雨出现漏水的小区并非个例。市南区金茂湾2期的业主反映,从2017年开始主卧窗户就漏雨,年年修,年年漏,2022年夏季还是主卧窗户漏雨,拖到12月才维修,结果2023年还漏雨,继续维修,前几天下雨窗户还是在漏雨。

地下车库漏水

最近几天李沧区金水路附近一小区的业主也都坐不住了,他们小区的地下车库也漏水了。“前几天下班发现地下车库有很大一摊水,后来物业群里的邻居都在说,才知道是地下车库漏水了,说是之前维修的位置防水层被破坏了,前几天的大雨导致了渗水,水还一直往外渗。”孙女士说,现在从地库进出都要踩着水,“万一老人孩子摔倒了,物业能负这个责任吗?”

某小区地下车库漏水物业清理积水

据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已经安排人员清理积水,目前已经通知施工方过来处理。

水泵跳闸排水不及时,物业赔偿业主损失

房屋漏水没有造成较大损失前,仅仅是在物业群里吐槽,造成了损失,受损失一方往往就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裁判文书网披露,孙某是青岛市城阳区华贯路466号世贸红墅湾的业主。2022年6月26日,青岛地区出现暴雨天气,导致房屋负一层积水,造成原告财产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孙某主张事故发生系因被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抽水泵在下雨时全部不能正常工作导致。被告物业公司对此不认可。孙某向法院提交了其与被告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告工作人员自述其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表述的是物业水泵跳闸,排水不及时,法院由此确认涉案房屋漏水系因被告抽水泵在下雨时不能正常工作导致,故被告应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经评估机构评估,财产损失价值为59778元,一审法院判令被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孙某财产损失59778元。

被告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青岛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负有对所涉小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周期性检查和维修,保证排水畅通的义务。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楼上业主在公共平台铺设木板致排水不畅楼下被淹

青岛某商贸公司租赁胶州市宝龙城市广场一网点经营,2022年6月26日,胶州降雨,雨水从二楼平台排烟孔倒灌至该商贸公司网点,造成巨大损失。

某商贸公司将楼上业主也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查明,漏水的原因系被告将室外位于原告楼顶的公共平台改建并铺设木板,降雨时雨水不能从平台西南角的下水管道及时排出,导致雨水从百叶窗处的排烟孔倒灌入楼下原告网点,造成原告装修及物品受损,被告王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还认为,被告宝龙胶州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对于公共区域内的排水排污设施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维修,虽然被告王某在公共区域内铺设木板人为加高,但仍不能改变案涉商铺屋顶平台作为公共区域的性质,亦不能免除被告宝龙胶州分公司作为物业公司的检查、维修等义务,且其庭审中陈述在2021年左右就发现漏水,说明加装木板后的公共平台存在安全隐患,被告宝龙胶州分公司应当预见再次降雨时公共平台的下水管不能及时排水可能会再次发生倒灌漏水的损害,理应及时向被告王某提出整改要求,被告宝龙胶州分公司未尽到管理人的谨慎注意义务,未能对管理区域的排水进行有效维护,对于本案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其行为客观上也与损害后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定,王某承担80%责任,物业公司承担20%责任。一审判决后,物业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律师说法:漏水后应当厘清各方责任

房屋漏水产生纠纷较为常见,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鲁桂霞表示,发现漏水后,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

“同时要厘清各方责任,确定漏水是何种原因导致的。”鲁律师表示,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消除隐患并赔偿损失;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时,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鲁律师表示,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来修补后,仍未解决漏水问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