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关注随意编造虚假案情 青岛公安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2024-08-01 10:31 信网阅读 (30264) 扫描到手机

信网7月31日讯 信息网络极大便利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同时,也被部分不法分子视作犯罪平台,或在网上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或利用社会敏感热点问题,在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误导民众,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日前,青岛公安公布3起典型案例,警醒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共同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

1、金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3月,网民金某为“赚眼球”“博关注”,随意编造虚假案情,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王某寻衅滋事案

2024年4月,网民王某因与某商家产生消费纠纷,为泄私愤,遂使用电脑P图软件,伪造并传播谣言视频,对商家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3、高某侮辱他人案

2024年4月,网民高某因个人纠纷,在微信群内侮辱威胁他人,对他人生活造成干扰,给其造成心理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科学、理性、文明上网,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共筑清朗有序网络空间。对于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侵犯隐私等网络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坚持依法打击整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网络公共秩序。(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