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近万元买到“翻新机” 淘宝只给赔偿500元

2024-08-08 16:41 信网阅读 (11371) 扫描到手机

信网8月8日讯(记者 赵宝辉)“手机用了还不到半年就充不进去电了,想退款平台还不同意。”今年1月25日,市民张先生在淘宝网上一家名为“富联数码”的店铺购买了一部标榜为“全新未拆封”的苹果手机,但在使用不到半年后发现机器存在严重问题。经苹果官方检测证实,该手机实际已经于2022年被激活,并且静音键已进行过更换。

据张先生介绍,他所购买的这部苹果手机型号为iPhone 14 Pro max,售价为7820元。在购买过程中,商家多次承诺商品为全新、未开封的正品机器。出于对电商平台和商家的信任,张先生支付了全款并等待快递送达。然而,在收到手机后的第4个月,也就是5月14日这天,张先生发现手机无法正常充电。“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这严重影响了正常使用。”故障发生后,张先生意识到了不对劲,决定将手机送至苹果官方售后服务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让张先生大吃一惊,报告表明这部手机的实际激活日期为2022年9月27日,远远早于商品页面上标注的新品上市时间,而且手机的静音键也被更换过,这些信息并未在交易前告知买家。“这其实就是大家常说的‘翻新机’。”

见状,张先生先联系了卖家“富联数码”,可发送的消息犹如石沉大海,久久得不到回应。随后,他联系客服要求退货退款并索赔。但是,淘宝方面给出的处理方案为赔偿500元,并且不接受退货退款。这笔赔偿远远低于手机当初的售价,方案遭到张先生拒绝。“我现在的诉求就是退货退款,不接受其它处理方案。”在张先生看来,商家没有将产品真是情况告知于他,属于欺诈行为。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信息,信网登录淘宝网对店铺检索发现,这家店已经闭店。淘宝方面则回应,“此前我们的确已经接收到消费者对于该订单的投诉,但是这家店我们也联系不上。而且,这家店当初交纳的保证金为1000元,与消费者购物款项相比不足以解决这次纠纷。”根据淘宝客服给出的处理意见,建议消费者将机器自留,平台额外进行500元补偿。如果消费者对于这样的方案不满意,也可以走司法诉讼途径解决此事。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到,张先生购买的手机被卖家描述为“全新未拆封”,但实际上该手机已经于2022年被激活,并且静音键已经被更换。这些情况表明卖家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了虚假陈述,隐瞒了手机的真实状况。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建议消费者固定好相关证据后,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针对此事,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宏力律师评析,根据当事人的说法,商家存在极大可能的欺诈。在商家联系不上的情况,如果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未能履行审核义务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消费者权益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淘宝网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卖家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并且如果提供了关于质量的说明,则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在本案中,张先生从富联数码购买的苹果手机被检测发现是已激活的二手产品,这显然违反了卖家关于提供全新未拆封机器的承诺。另外,由于富联数码的行为可能涉及到欺诈消费者的问题,张先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商家主张退一赔三的权利,即退回货款并要求赔偿相当于货款三倍的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