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市北区地铁长沙路站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水电安装劳务涉嫌违法转包

2024-08-12 15:22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1393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青建罚立字 〔2024〕第005号关于青岛广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转包的案件,案件显示:青岛广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的位于市北区地铁长沙路站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水电安装劳务,将全部工程转包给青岛建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广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转包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广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了处人民币31861.33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显示:青岛广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13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泰城路260号万科桃花源14号网点一层,法定代表人为王春杰。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施工。

同时,青岛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还发布了青建罚立字〔2024〕第001号关于青岛建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案件,案件显示:青岛建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以东,黑龙江路以西,长沙路以南的青岛市地铁长沙路站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经查询,青岛建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房屋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嫌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之规定进行处罚。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建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处人民币127445.32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显示:青岛建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52号锦江之星五层518,法定代表人为王磊。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脚手架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节能工程、环境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防水保温工程、消防工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港口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环保材料的研发、设计与销售,物业管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电线电缆、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不含煤炭、国家禁止的除外),房屋租赁,建筑机械、机具、器材租赁,起重设备安装,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