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
因经销不合格的蜂蜜枣糕 可好便利店被处罚
2019-01-17 10:53
信网阅读 (7883250) 扫描到手机
近日,记者获悉,青岛市南区可好便利店东海一路店经销的蜂蜜枣糕,经过相关部门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该店面也因此被青岛市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查实,2018年9月19日,市南区可好便利店东海一路店从青岛美佳城食品厂购进抽检批次的蜂蜜枣糕16块,进价2.8元/块,售价4.5元/块,货值金额72元。
2018年9月19日销售1块,销售收入4.5元,获利1.7元;剩余15块被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以4.5元/块的价格购买用于抽检,销售收入67.5元,获利25.5元。共计获利27.2元。
2018年9月30日,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防腐剂(山梨酸、脱氢乙酸)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为≤1,检验结果为1.3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市南区可好便利店东海一路店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了供货商青岛美佳城食品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当批次蜂蜜枣糕的检测报告、青岛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进货查验记录表,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销的蜂蜜枣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针对该店面上述问题,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7.20元。
记者也就此事联系到了可好便利店东海一路店,其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负责人不在店中,会反馈一下再作出回复,但是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来源:信网
- 财经观察|耐克全面收紧线上经销渠道,直营转型搅动运动零售新格局
- 7-11便利店起诉耐克新鞋配色涉嫌抄袭,律师:双重侵权成立
- 加盟青岛可好便利店合同到期 10万元押金逾期两月仍未退还
- 江西南昌一便利店售卖过期9天椰子水,消费者饮用后腹痛腹泻多日,负责人:已停业整改
- 中国便利店大变局,清华系团队携咖啡店中店重构增长模型
- 从全家便利店买的鸡腿离过期只剩5小时 顾客吐槽:极限临期商品应该醒目标记
- 袁泉电影《蜂蜜的针》即将上映,曾在青岛取景
- 黑了的香蕉、出现结晶的蜂蜜都不能吃了?并非如此
- 留学归来,夜市摆摊!枣糕帅哥的“创业记”,从迷茫到日入四位数
- 全家便利店买的德芙巧克力吃出红色异物 消费者获赔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