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8月14日至9月15日,拟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稿显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评价、分级负责。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企业基础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黑名单”信息。其中,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是指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用“一票否决”。
意见稿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分为 AAA、AA、A、B、C 和“黑名单”6个等级。依据本办法生成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由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公布,全省通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应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监管. (一)信用评价结果为 AAA 级、AA 级、A 级的,为诚信守法类信用主体.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政策扶持、评优评奖、媒体推介等环节予以倾斜,在市场检查等方面适当减少频次、降低比例。 (二)信用评价结果为 B 级的,为轻微失信类信用主体,纳入 “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范围,适度增加市场检查频次。(三)信用评价结果为 C 级的,为一般失信类信用主体,不得作为政策扶持、评优评先、媒体推介等推荐对象,纳入市县执法检查的必查对象,重点进行标后评估。(四)发生“黑名单”行为的施工企业,为严重失信类信用主体, 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