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孙恒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4-08-23 16:42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阅读 (42588) 扫描到手机

据菏泽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菏泽市委批准,菏泽市纪委监委对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孙恒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恒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及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土地竞买资格审核、土地出让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恒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菏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恒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