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版住宅质量"两书"启用 开发商不提供不能验收

2019-01-17 17:34 半岛网阅读 (5553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于红靓 

用数据和配图说话,给购房者一个详细的“图纸”,今后竣工验收的住宅,开发商要按照这个标准编制《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了。日前,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1月1日起竣工验收的商品住宅工程,由房地产开发单位严格按照示范文本,对不同户型分别编制“两书”,并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业主提供。

住宅质量“两书”,即《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交房时由房地产开发单位交给业主,是业主使用、维护房屋的重要依据。“两书”体现了“细节”与“人性化”。一是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写入《使用说明书》,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二是增加住宅墙体承重结构和非承重墙体示意图,业主可以清晰的看到自己房子构造,便于科学装修改造,确保主体结构安全;三是增加水电预埋管道位置的示意图,方便业主按图索骥使用和维护、装修;四是明确提出住宅电气使用功能和注意事项,注明了住宅电气各回路总负荷等关键信息,确保住宅使用安全;五是对卫生间返味、暖气不热、开关跳闸等住宅使用常见问题进行了说明提示;六是对装修注意事项、水电气使用安全、公共部位维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和提醒;七是明确列出保修项目,要求开发企业明确住宅主要部位、部件保修期限,便于业主进一步了解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介绍,“两书”示范文本的出台,对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提出明确要求,加深了“交底”深度,在方便业主使用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倒逼各方责任主体提高工程质量。

此外,相关主管部门要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编制“两书”情况,作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阶段的重点内容实施监督。在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发现不按规定要求提供“两书”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