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 三明泰美健食品公司被罚12万元

2024-09-09 09:54 中国消费者报阅读 (33367) 扫描到手机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省组织开展食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肉类产品违法违规、食品中非法添加“减肥”“壮阳”“治痛风”“降压”“助眠”“消炎”等功能性非食用物质等行为。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并曝光一起生产含有番泻苷的食品案。

  4月1日,三明市宁化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三明泰美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魅力曲线益生元果蔬果冻”(2023.11.02批次)涉嫌非法添加药物番泻苷A、番泻苷B。4月2日,宁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在其实验室留样柜内发现2盒举报所涉及的同批次产品,但未在现场发现番泻苷相关添加物和同批次产品库存。检查过程中,在原料仓库和配料室分别发现1桶过期的食品原料“果葡糖浆”和1桶过期的食品添加剂“爱普牌焦糖色”。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食品及食品原料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4月15日,宁化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魅力曲线益生元果蔬果冻”进行抽样并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4月24日,收到检验报告结果为:魅力曲线益生元果蔬果冻中番泻苷A含量为1.36mg/kg、番泻苷B含量为1.47mg/kg。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番泻苷A、番泻苷 B 为中药材番泻叶的主要成分,番泻叶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可用于生产保健食品,但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不能用于生产普通食品。三明泰美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魅力曲线益生元果蔬果冻”是普通食品,故该产品不得使用番泻叶或被检测出番泻叶相关成分。

  经查,三明泰美健食品有限公司与河南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同时经河南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协查,证实了该合同的真实性及销售数量、金额等与当事人所述一致。综上,当事人生产“魅力曲线益生元果蔬果冻”一个批次(即2023.11.02批次),共360盒(规格:15g*20袋),留样2盒,销售358盒(实际销售350盒,附赠8盒),销售价格2.2元/盒,总销售额770元,货值金额770元,违法所得770元。另查明,过期的食品原料“果葡糖浆”和食品添加剂“爱普牌焦糖色”最后一次使用时间是均在有效期内,因该公司疏于管理,未及时清理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三明泰美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含有番泻苷A、番泻苷B成分的普通食品,属于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7月15日,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宁化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生产的1盒“魅力曲线益生元果蔬果冻”;没收违法所得770元;处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