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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11市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站
2019-01-18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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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敦斋 张芳 报道
本报济南1月17日讯 17日,记者从全省贸促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临沂、泰安、济宁、潍坊、枣庄、烟台、滨州、日照、淄博、东营11市被颁授营商环境监测站标牌。
据了解,营商环境监测站是经中国贸促会批准设立的。监测站将通过下沉式服务,实时了解营商环境状况和企业诉求,及时反映营商动态情况,适时发布营商环境报告,逐步形成营商环境监测中心、站、点的整体合力和上下联动机制,助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按照规划,省贸促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中心,全省11个市贸促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站,在71家国有、民营和外资等不同类型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这11个监测站的主要职能是,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热线电话和专用电子邮箱,及时收集反馈企业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加强与监测点的联系,及时回应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组织监测点填写调查问卷,向营商环境监测中心报送汇总问卷;定期召开本地代表性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意见建议;与当地发改、商务、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反馈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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