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1905万余元,山东省政协原常委边祥慧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4-10-30 21:25 山东高法阅读 (29190) 扫描到手机

2024年10月30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受贿一案。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边祥慧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初至2023年10月,被告人边祥慧利用担任威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威海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济南市委副书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9月至2023年12月,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05万余元,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边祥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边祥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