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2024-11-19 08:35 北京日报阅读 (29447) 扫描到手机

住房交易优惠税收政策进一步扩大。11月18日晚间,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