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多人因违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2025-01-21 15:09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24922) 扫描到手机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广泛呼吁身边人携手共同维护美丽家园。

在崂山区,沿海一线的石老人海水浴场、雕塑园、海之恋公园、小麦岛、沙子口湾等景点都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违规燃放同样会受到相应处罚。

一、崂山区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金家岭街道全域。其中,石老人海水浴场、雕塑园、海之恋公园、小麦岛等沿海景点都在这一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中韩街道全域。

3.北宅街道:北起海信研发中心,沿峪川路(松岭路至峪夼路段)、峪夼路(峪川路至峪福路段)、峪福路(峪夼路至S396省道段)、S396省道(峪福路至圣水路段)、圣水路向西延伸至与李沧区、沙子口街道交界区域(未进行旧村改造的区域除外);北九水景区、华楼山景区。

4.沙子口街道:北起圣水路(与李沧区、北宅街道交界),沿S396省道(圣水路至九水东路)、九水东路(S396省道至崂峰路段)、崂峰路(九水东路至南九水河段)、南九水河(崂峰路至入海口段)向西延伸至与金家岭、中韩街道交界区域(未进行旧村改造的区域除外);巨峰景区。

其中,沙子口湾、巨峰景区等景点景区都在这一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王哥庄街道:王哥庄街道驻地(未进行旧村改造的区域除外);太清景区、华严寺景区、仰口景区、二龙山景区。

除了上述范围外,崂山区其他区域封闭式居民小区以及楼层式结构居民楼院,参照执行。

二、崂山区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5.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6.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7.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8.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9.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10.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三、崂山区禁止制作烟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六、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

近期,多人因违规燃放或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1. 2025年1月7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刘某在香港西路某超市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2. 2025年1月8日,城阳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张某在正阳路某商铺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城阳公安分局对张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3. 2025年1月9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在浮山路某大院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4. 2025年1月10日,黄岛公安分局在张家楼街道某商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闫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闫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查扣烟花爆竹57箱。

5. 2025年1月12日,黄岛公安分局在东岳东路某仓库查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查扣烟花爆竹50箱。

6. 2025年1月13日,莱西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北京中路某商铺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相关规定,莱西市公安局对于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7. 2025年1月16日,胶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于某在辖区郑州路109号某超市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相关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对于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8. 2025年1月16日,胶州市公安局在扬州支路某居民小区查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张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9. 2025年1月17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张某(女)、陈某在兴隆路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张某、陈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0. 2025年1月17日,胶州市公安局在胶西街道集市上查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韩某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对韩某江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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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巨大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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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质量没有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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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大量堆放在狭小空间里的烟花爆竹,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爆炸也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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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