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承保理赔管控不到位等 阳光保险被警告并罚款51万
2025-08-20 09:48
信网阅读 (63909) 扫描到手机
近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承保理赔管控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处以警告并罚款51万元。同时,该公司时任健康险部高管的郭金华也因相关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5〕100号),阳光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违法行为,同时在承保理赔环节管控不到位。此外,时任阳光财险健康险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的郭金华,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阳光保险处以警告并罚款51万元。同时,对郭金华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来源:信网
- 阳光财险创新推出“理赔服务机器人” 科技赋能升级“三一”暖心理赔新体验
- “1.16”海上火箭发射任务期间日照将实施交通管控措施
- 安全出口上锁、封闭疏散通道 孩子王(宿州吾悦广场店)被罚款
- 最高赔付1050万元!新华保险发布2025年十大理赔案例
- 青岛格兰德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罚款6万元,因违反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
- 患癌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太平洋千万医疗险履约变脸快
- 青岛足球百年史话(51)丨许翔:三座奖杯见证高光时刻,十年深耕培育绿茵人才
- 阳光财险创新推出“理赔服务机器人” 科技赋能升级“三一”暖心理赔新体验
-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潍城交通医院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 因欺骗投保人!瑞众人寿青岛分公司一代理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