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患者案例进行宣传,一医院被罚
近日,徐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一起「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对象为徐州瑞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图源:徐州市政府官网截图
据公示,当事人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徐州瑞博医院眼科」中发布文章「全国首批!徐州瑞博医院成功开展龙晶 PR 晶体植入手术」,该篇文章内容包括:
患者真真(化名)深受近视困扰多年,配戴眼镜不适,却又因角膜条件限制无法接受激光手术。在徐州瑞博医院经过全面精细化检查后,陈杰院长为其制定了龙晶 PR 晶体植入个性化矫正方案。该技术凭借安全可逆、视觉质量优、干眼&眩光少等优势,成为真真的理想选择……术后仅 6 小时,真真的视力即得到显著提升,次日复查结果显示,双眼视力分别达到 2.0 和 1.2,远超常规矫正标准 1.0,患者对术后效果极为满意……
该文章使用患者真真(化名)的名义宣传当事人近视手术治疗的效果,同时文章中使用了患者与医生合影、患者检查眼部照片形象宣传上述手术诊疗过程。
经调查核实,上述案例涉及的患者 2025 年 3 月 24 日在当事人医疗机构进行手术,广告案例中配图是患者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接受手术拍摄的照片,系真实病患疗愈案例,上述文章由当事人员工自行编撰并发布。
此外,2024 年 11 月 11 日,有举报人举报当事人涉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经核查,其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徐州瑞博医院」发布了一篇题为「厉害了!医生徒手转胎位,『臀位』孕妈终于…」的文章。该文章详细描述了张女士的胎位矫正案例及术后分娩情况。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且文章点击量较低,在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主动删除了被举报文章。2024 年 12 月 18 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约谈并制作了约谈笔录,给予当事人改正机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公示表示,综上所述,当事人涉嫌通过互联网发布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 2 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