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颐道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警示,因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未遵循诚信原则
2025-12-1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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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处罚决定书显示,青岛颐道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未遵循诚信原则,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赵一珍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依照《私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青岛颐道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一珍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相关情况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爱企查显示,青岛颐道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办事处兰州西路388号1层1210室,法定代表人为赵一珍。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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