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被罚95万元,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2026-01-0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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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德金罚决字〔2025〕33号)显示,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后管理不到位、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被罚款95万元。同时,房士荣(时任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
此前,2019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德银罚字〔2019〕2号)显示,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20万元罚款。
爱企查显示,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4日,注册地位于平原县共青团路公安局南,法定代表人为刘希顺。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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