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领(淄金罚决字〔2026〕1号-3号)罚单,合计被罚14万元

2026-02-05 17:06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1651) 扫描到手机

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金罚决字〔2026〕1号-3号)显示,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违规被“双罚”。其中,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未按规定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被警告并罚款9.5万元。李丰生(时任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中的“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未按规定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胡光瑞(时任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培训部负责人)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中的“欺骗投保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

爱企查显示,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99号汇金大厦2号楼3层302,法定代表人为李丰生。经营范围包括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具有6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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