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景盛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涉千万执行案未履行 被法院发限制消费令

2026-03-23 09:4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824) 扫描到手机

近日,据安丘市人民法院及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安丘市景盛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涉及执行标的超千万元,目前仍有近869万元未履行。

案件核心信息

• 案号:(2025)鲁0784执1426号

• 立案时间:2025年4月1日

• 执行法院:安丘市人民法院

• 申请执行人:潍坊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执行标的:10,024,026.00元

• 未履行金额:8,683,869.09元

• 终本时间:2025年10月9日

限制消费措施详情

2025年9月23日,安丘市人民法院向安丘市景盛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黄敬合发出《限制消费令》,明确禁止其及相关人员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 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 旅游、度假;

7.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同时,安丘市华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刘洪顺也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两家企业合计未履行金额达8,683,869.09元。

目前,该案仍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记者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执行进展及企业履约情况。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