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备案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 华电新能子公司遭暂停光伏业务处罚
因为在办理光伏业务备案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华电(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日被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暂停其在任城区开展光伏业务。
3月23日,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暂停华电(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业务的通知》,决定暂停华电(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华电济南新能源”)在任城区开展光伏业务,暂停期限视其整改情况而定。
公告称,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华电济南新能源在办理光伏业务备案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为维护光伏市场营商环境,该局结合前期掌握的线索,依据《济宁市任城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审批实施方案》,并在征求发改部门相关意见后,作出了上述决定。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华电济南新能源为上市公司华电新能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5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地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经营范围涵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及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华电新能成立于2009年8月18日,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均为侯军虎。该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旗下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核心业务的新能源整合平台,主营业务涵盖新能源项目开发、投资及运营,控股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6861.71万千瓦。
华电新能发布的2025年三季度财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4.79亿元,同比增长18.21%;归母净利润77.05亿元,同比增长0.17%;扣非净利润76.68亿元,同比增长1.7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7.75亿元,同比增长6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