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80万元,因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审慎等
2026-06-1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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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审慎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80万元,对潘民良、孙超群警告。
记者注意到,2023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1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实际履职;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考核指标,向非营销部门与个人下达存款考核指标,导致员工违规揽储;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和本行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虚增存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基金;贷款‘三查’不审慎,贷款资金用途与合同用途不符;转嫁费用;未按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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