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报告股权变动事项 荆州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集团收到监管警示函
2026-06-23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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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6月23日讯 近日,湖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决定书,对荆州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2025年10月31日,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完成股权变更,荆州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集团由此成为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该企业在知悉股权结构变动事项后,没有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直至当年12月19日才对外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监管规定。湖北证监局依据对应法规,决定对荆州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集团出具警示函,相关违规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企业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督促企业吸取教训,强化合规管理,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监管部门同时明确,企业如对本次监管措施存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债券信息披露存在多项问题 南平市延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被监管责令改正
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南平市延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违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出具警示函。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