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未消除事故隐患,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被罚10万元

2026-07-09 09:4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32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7月9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官网公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北监能罚〔2026〕19号),央企中国电建下属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因两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公示信息显示,本次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25日,公示发布时间为2026年7月1日。经监管部门核查查实,该企业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是未按照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二是施工现场多处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依据对应法律条款,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