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公司被罚2万元
2026-07-15 10:39
信网阅读 (22466) 扫描到手机
7月6日,因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被罚。
“(鲁临营)应急罚〔2026〕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依据相关规定,临沂市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任晓丽。2022年2月,该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被罚9000元。
据该公司官网,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是主营业务帐篷和遮蔽棚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荣成市济生医院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光大银行被罚121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 危化品未按规定存放 山东唐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罚 6 万元
- 危化品未按规定存放 山东瑞晴化工有限公司被罚 5 万元
- 未按规定维护检测安全设备,龙口华东气体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0000元
-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山东圣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 威海市中心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警告并罚款 5 万元
- 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荣成华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石岛口腔门诊部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 曹县万财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被罚5.1万元 岗前安全培训 劳动防护用品落实不到位
- 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被罚款4.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