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高密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6-07-1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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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言松与被执行人张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经查实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20%;凡提供被执行人现实际住址或下落、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有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线索的,奖励2000元。(2026)鲁0785执28号一案截止目前本金标的额为55000元及利息。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2026年7月15日
被执行人:张杰,男,1972年6月19日生,汉族,居民,住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窝铺村478号,公民身份号码:37072719720619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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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密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