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虚假境外工程证明材料骗取资质 宁波东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被住建部警告

2026-07-28 09:45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56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7月28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督罚字〔2026〕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宁波东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警告处罚,企业一年内不得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相关行政许可。

经住建部调查核实,宁波东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过程中,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存在不实情形,该企业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处罚文书显示,住建部此前已向该公司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18号),告知其违法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以及陈述申辩权利,但该企业签收文书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部门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住建部作出行政处罚:对宁波东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予以行政警告,同时限制该企业1年内再次申报对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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