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蜀香苑水煮肉片吃出鱼骨头 店家否认回收锅底

2026-09-03 16:5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613)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3日讯 “水煮肉片里竟然吃出鱼骨头”,近日,市民邱女士向半岛网“红霞帮您办” 栏目反映,自家孩子和同学在蜀香苑餐馆就餐时,在水煮肉片菜品中吃出鱼骨头。邱女士怀疑,餐馆将顾客食用剩余的沸腾鱼锅底,加入肉片后再次上桌售卖。事发后,餐馆仅提出免单处理,该解决方案遭到邱女士拒绝。蜀香苑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邱女士的说法不负责任。

消费者:水煮肉片里吃出鱼骨头

邱女士告诉记者,8月31日下午,孩子和同学到蜀香苑就餐,两人点了水煮肉片、蛤蜊小白菜等菜品。就餐途中,孩子在水煮肉片内吃出鱼骨头,吃到一半便不敢继续食用。

拥有餐馆从业经验的邱女士表示,水煮肉片的标准制作原料中不含鱼骨,菜品中出现鱼骨头,让她对食材制作流程和菜品来源产生强烈质疑。“店家很可能是用上一位顾客吃剩的沸腾鱼锅底,添加肉片后重新上桌的。”邱女士告诉记者。

事发后,店家提出为该桌餐费免单的处理方案。邱女士对此并不认可,她表示,即便孩子正常吃鱼被鱼刺卡住,自己也不会追责店家,但纯肉菜品中吃出异物,实属商家操作不规范、不负责任。8月31日晚及9月1日,邱女士多次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此事,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反馈回复。

蜀香苑闽江路店:否认回收锅底,称异物为炊具残留

针对水煮肉片吃出鱼骨头一事,记者致电蜀香苑闽江路店核实情况。该店负责人陈先生确认,食客吃出鱼骨头的情况属实。对于异物来源,他解释,所有菜品均在同一灶台制作,大概率是上一道菜品的鱼刺残留粘连在炊具上,不慎混入水煮肉片当中。

邱女士提供的涉事鱼骨头照片

店家坚决否认了邱女士关于“回收剩锅底重做菜品”的质疑,同时表示已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顾客赔礼道歉、主动免单,但邱女士另行提出1000元赔偿的诉求,门店无法接受。

监管部门暂未通报调查结果 媒体依规对接采访

针对此次餐饮异物纠纷事件,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已介入调查?9月2日,记者拨打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电话(0532‑85753968),一位女性接线工作人员告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信息不可对外随意披露。根据区级宣传工作规定,媒体采访需提供记者证件、采访提纲等材料,由工作人员登记报备,经宣传部门审批同意后,该局方可接受采访。记者随后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记者证、采访函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致电告知对方完成提交。

律师:菜品混有异物可主张千元惩罚性赔偿

针对邱女士1000元的赔偿诉求是否合法合理,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牛红岩律师。牛律师解读,水煮肉片主料为猪肉,标准制作流程中不会出现鱼骨,鱼骨属于跨菜品外来异物,属于法律定义中“食品混有异物”的情形,该菜品可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标准赔付。同时,牛律师建议消费者妥善留存照片、视频、涉案鱼骨实物、消费单据等完整证据链,以便维权。

记者已按照官方要求,将全套采访材料提交指定渠道。截至发稿,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尚未就该起餐饮异物纠纷发布调查结果及官方处置通报。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