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临沂大学眼视光学专业设备预采购项目提供虚假材料 山东奥勒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被拟行政处罚

2026-09-10 08:4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81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10日讯 近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山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针对山东奥勒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临沂大学2024年眼视光学专业设备预采购项目提供虚假材料一事作出拟处罚告知。

山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山东奥勒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机关关于2026年7月8日依法对你公司在参与临沂大学2024年眼视光学专业设备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202402007299)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鲁财罚告字〔2026〕54号),拟对你公司处以采购预算金额8‰,即44488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行政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等有异议的,可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可直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公司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你公司有权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申请听证;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公司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531-51769590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8日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