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济宁二号煤矿无视安全生产 3个月两次被罚共34万元
半岛网9月20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济宁市能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鲁(济)煤监罚〔2026〕076号】,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因井下存在多项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消除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合并处以14.5万元罚款。这也是该矿近三个月内第二次收到安全罚单,此前7月份该矿就曾因同类安全问题被罚19.5万元,两笔罚款合计34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8月17日至20日,济宁市能源局对济宁二号煤矿开展现场检查,查出多处安全隐患。南翼7号联络巷、南翼轨道大巷第46号风窗分别存在背部喷浆体开裂,无法保障行人安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南翼9号联络巷单体液压支柱使用近10个月未检修;部分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安全保护装置失效,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还有掘进工作面施工措施不落实、设备管线埋入淤泥、监测监控设备未按时检修维护等一系列问题。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规,监管部门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对该矿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合计罚款145000元。
记者查询发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不是第一次受罚。在今年7月24日,济宁市能源局就出具鲁(济)煤监罚〔2026〕056号处罚文书。6月16日至18日,监管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矿-740水平胶带1号联巷机电设备硐室下侧风筒未采用不燃性材料,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带式输送机机尾处皮带跑偏,1处皮带接头倒角部分被剐蹭变形,存在转动部位卡滞运行、液压支架初撑力不达标、工作面防灭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煤尘监测数据异常、视频监控未及时调整角度、安全监控日报表存在问题等多项安全隐患,该矿被责令消除隐患、整改问题,合并处以19.5万元罚款。
业内人士认为,短短3个月内,该煤矿先后两次被查出多项井下安全隐患,两起处罚累计罚款34万元,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存在明显短板,井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