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未消除 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6-09-29 07:5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6062)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29日讯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淄博市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公示显示,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相关规定,淄博市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对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淄新)应急罚〔2026〕17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3日。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 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被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0000元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禹水电开发公司被处罚
- 事故隐患未消除 兰陵县金泰矿业有限公司被处罚
- 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存多项安全隐患被处罚28万元
- 存在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烟台祥隆矿业有限公司被罚43000元
- 疏散通道设置不合规 济宁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处罚
-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山东雷腾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 未建立危险物品专门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雷腾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 因铁路工程事故隐患未消除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
- 因工程事故隐患未消除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