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黄骅市人民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

2026-10-15 15:1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427) 扫描到手机

近日,黄骅市人民法院向济宁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送达限制消费令,案号:(2026)冀0983执2316号。

文书显示,该案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法院于2026年06月04日立案执行。因济宁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郭书俭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限制消费令明确,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郭书俭不得实施多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 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一等及以上座位;在星级宾馆、酒店等高消费场所消费;购买不动产、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办公;购置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文书同时注明,若单位因经营必需需要开展上述禁止类消费活动,须向法院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进行。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限制消费令自2026年6月27日签发之日起生效,待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后,方可解除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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