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拒签合同被罚 25372.94 元

2026-10-27 09:2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904)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 10 月 27 日讯 近日,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美财采购〔2026〕1 号),四川川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被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处罚。

公告显示,涉事项目编号 HZ2025-192,项目名称为美兰区龙岐小学报告厅和体育馆改造项目,供应商为四川川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该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情形。

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四川川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 2537293.85 元千分之十的罚款,罚款金额 25372.9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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