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虚假标注、原料管理混乱 四川金亿客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四川金亿客食品有限公司因存在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被成都市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经查,该企业于2025年3月购进鸡脚筋原料用于酱卤产品生产,原料供应商分别于2025年4月、7月向其供货。因原料外包装破损,企业自行使用白色编织袋和线材重新包装剩余原料,后续又将解冻后的鸡脚筋、鸡架重新包装,自行打印食品标签,未按照食品包装原有信息标注,将鸡脚筋、鸡架标注为“品名鸡大胸”。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原料库房发现张贴有“品名鸡大胸”的鸡脚筋13230kg(882袋,15kg/袋)、鸡架825kg(55袋,15kg/袋),涉案食品货值金额31914元,无违法所得。另查明,当事人自2025年10月20日起对酱卤类产品的生产车间全面装修,至执法人员2026年6月24日现场检查时仍处于停产状态。当事人购进食品原料时,未如实记录食品原料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及保存相关凭证;疏于对食品原料的管理,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原料,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原料出入库记录和生产过程记录不完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四川金亿客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鸡脚筋13230kg(882袋,15kg/袋)、鸡架825kg(55袋,15kg/袋),并处罚款79785元的行政处罚。另据公示,该案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金额为3.1914万元。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市监处罚〔2026〕2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