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签含虚假内容 浙江常山柚源食品1万余瓶胡柚饮料被没收 罚款2.37万元

2026-11-02 16:3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869) 扫描到手机

近日,信用中国(浙江衢州)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浙江常山柚源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被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常市监处罚〔2026〕189 号。

公示信息显示,2026 年 6 月 22 日,执法部门查实,浙江常山柚源食品有限公司在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翁佳路 5 号的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没收当事人生产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柚一品/胡柚百香果复合果汁饮料11634 瓶(产品生产日期 20260622),并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36968万元,合计罚没物资及罚款上缴国库,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