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宁之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涉固体废物污染相关违法被罚

2026-11-04 14:29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204)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 11 月 4 日讯 近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江宁生态环境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南京宁之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到环保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环罚〔2026〕15060 号。该公司违反《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存在未通过固体废物防治信息平台申报工业固体废物信息、转移固体废物未报送转移联单违法行为。江宁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 34097 元,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为胡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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