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特赫山小区物业在居民楼下开员工餐厅 遭业主反对

2019-06-27 13:59 信网阅读 (118092)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青特赫山小区居民楼下开员工餐厅遭业主反对

信网6月27日讯 近日,青岛青特赫山小区32号楼的业主林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小区物业青岛汇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汇豪物业)在32号楼一楼里开设了员工餐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油烟、噪音污染等问题,给32号楼居民造成生活上的严重困扰。青岛汇豪物业表示,开设员工餐厅房子性质属于物业用房,按照国家法规可以用作开办员工食堂,并且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针对业主们反对的声音,物业将和业主们进行协商。

物业开设员工餐厅遭业主反对

6月26日中午,信网来到青岛青特赫山小区,在32号楼门口信网看到林女士提到的员工餐厅设置在一楼右侧,还未走到门口信网就闻到了一股饭香味。

(来源:信网)

信网注意到,因为正值饭点,不时有物业工作人员和保安来此就餐。一名打餐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这个员工餐厅并不对外开放,只有物业的工作人员可以就餐,属于员工食堂。

虽然对员工来说这个餐厅属于员工福利,但对于32号楼的业主们来说这个员工餐厅却让业主们苦不堪言。“物业们为了开设这个员工餐厅,擅自在一楼增加烟道,并且在一楼安装了商用抽烟机,不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还存在油烟和噪音污染,给我们32号楼居民造成生活上的严重困扰。我们在物业群里征集了一下各业主的意见,超过一半都反对开餐厅。”

汇豪物业:证件齐全可开办员工食堂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如果要开设食堂进行食堂服务经营,首先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其次要符合多方面的条件,但在小区居民楼内开餐厅肯定是不被允许的,相关许可证也不会发放。

那么汇豪物业开设员工食堂的位置是否属于住宅?6月26日,青岛青特华睿置业有限公司的落先生表示,员工食堂的房屋性质属于物业用房,而根据国家规定物业用房可以用来开办员工餐厅,但不可以对外经营。另外,落先生表示员工餐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的健康证等证件齐全,“下一步我们物业将针对业主们的投诉进行协调,做好服务。”

是否合法开办员工食堂将进行调查

信网了解到,经区综合执法局核实,青特赫山小区32号楼一楼物业开设员工食堂用于物业管理人员就餐场所,并不对外。该餐厅消防设施齐全。针对业主的困扰,近期物业将对食堂改造升级,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一步提升排烟设施,避免油烟噪音扰民。

而另一方面,信网从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驻城阳街道服务中心了解到,青岛汇豪物业开办员工食堂确实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而对于员工食堂的房屋性质是否属于物业用房,开办员工食堂是否手续证件齐全,工作人员表示将进行调查。

文/图 信网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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