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福海源公司被罚1万

2019-11-14 19:53 信网阅读 (78169) 扫描到手机

信网11月14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获悉,由于青岛福海源水产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海源公司”) 分装生产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罚款福海源公司10000元人民币。

据了解,福海源公司分装生产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属于分装生产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蜜汁鳗鱼)的行为。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以上条例,对福海源公司下达了(青崂)市监稽行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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