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虽是迟来的正义,依然大快人心
本报评论员 王学义
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依法公开宣判,决定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在央视新闻的镜头中,孙小果听到宣判结果之后,抿紧了嘴唇,默然无语。这一次,他再也难逃脱罪责,法律之剑即将当头斩落。
此次,孙小果再审被判死刑,早已在人们的意料中,也是民心之所向。孙小果恶名昭著,在其所犯罪行中更有当众强奸、强奸未成年少女及幼女(其中有两人系在校学生)、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等多个法定或酌定从重情节,真可谓丧尽天良,禽兽不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犯罪主观恶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评价后,对其做出了死刑判决。
必须明确,这是一次“迟到的正义”。如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说过的那样,“迟到的正义使正义大打折扣”。二十多年来,孙小果多次犯罪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相关犯罪事实以及腐败情节触目惊心,严重挑战了社会公众及法律的底线,也严重损害了当地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云南法院系统必须深刻吸取教训,真正引以为戒,避免此类事件再次上演。
也要看到,虽然是迟来的正义,却依然大快人心。在本案进入公众视野之后,舆论便与司法形成了良性共振,然后步步推进,直至正义来临。随着中央扫黑除恶行动的逐步深入,此案所涉“关系网”“保护伞”一一现形。孙小果的母亲和养父以金钱开道,编织而成的一张巨大关系网,以及一连串操作所实现的“起死回生”,突破了很多人的想象。但这一切都被暴晒在阳光之下,多名涉案公职人员也随之被判刑,孙小果再审被判死刑,这让人们看到了司法机关直面问题、勇于纠错的决心。也在很大程度上,修补了当地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同时,此案还让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行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有助于进一步坚定人们的信心和决心,激励人们提供更多有价值、有分量的线索。
孙小果被判死刑,意味着“孙小果案”即将画上句号,这无疑会对全国所有涉黑涉恶者敲响警钟。此外,更应反思:如何才能彻底铲除滋生“孙小果”的土壤?这就需要让扫黑除恶成为常态,对反腐败常抓不懈,真正畅通举报渠道,让违法作恶者受到严惩,让贪赃枉法者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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