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未及时予以消除 青岛世贸海悦大酒店被罚

2020-01-07 14:51 信网阅读 (71564) 扫描到手机

信网1月7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世贸海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一层明档和烤鸭炉处的防火分隔不符合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不予以及时消除,被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青岛世贸海悦大酒店一层明档和烤鸭炉处的防火分隔不符合标准,在限期内未整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此违法行为,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5000元处罚。

对此,青岛世贸海悦大酒店方面表示,因当时执法部门给出1月的整改时间,但由于中间正赶十一放假,所以超出整改时间,但后期他们也很快就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罚款上交至有关部门。 信网记者 丛黎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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